⏱️ 勞動基準法第24條、第39條加班費法定加成規定

勞基法加班費計算機

輸入月薪自動換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(除以240小時),精算平日延長工時(1.34/1.67)、休息日(一例一休)及國定假日出勤加班費。

📋 薪資與出勤加班時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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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法除以 240 小時 (30日×8小時) 換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。
⌛
加給 1/3 (時薪 × 1.34)。
⏳
加給 2/3 (時薪 × 1.67)。
📅
前2小時1.34倍,第3~8小時1.67倍,8小時以上2.67倍。
🎌
依法不論出勤時數,加倍發給 1 日工資 (時薪 × 8)。

💰 加班費結算明細

本月應領加班費總額
0元
平日每小時工資額:0 元/小時
平日延長工時加班費 (前2h + 後2h): 0元
休息日加班費: 0元
國定假日加倍工資: 0元
項目類別 計算倍率 應發金額
平日加班前2小時 時薪 × 1.34 (4/3) 0元
平日加班後2小時 時薪 × 1.67 (5/3) 0元
休息日加班費 前2h 1.34 / 後續 1.67 0元
國定假日出勤 加倍發給1日全薪 (8h) 0元
加班總時數與換補休選擇 可換補休 0 小時

勞動基準法第24條加班費加成倍率法規指南

勞工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出勤,雇主應依下列標準加給加班費:

  •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計算: 月薪制勞工以月薪總額除以 240 小時(30 日 × 8 小時)為標準。
  • 平日加班 (第24條第1項):
    • 延長工作時間在 2 小時以內者: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 三分之一(即 1.34 倍)以上。
    •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 2 小時以內者: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 三分之二(即 1.67 倍)以上。
  • 休息日加班 (第24條第2項 一例一休): 出勤前 2 小時加給 1/3(1.34倍);第 3 小時至第 8 小時加給 2/3(1.67倍);超過 8 小時至 12 小時加給 5/3(2.67倍)。
  • 國定假日及特別休假出勤 (第39條): 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出勤者,工資應加倍發給。即使只工作 1 小時,依勞動部函釋亦須發給 1 整日(8小時)之加倍工資。
  • 加班換補休 (第32條之1): 勞工依意願得選擇將加班費換取補休,補休時數按加班時數1比1換算,補休期限屆期未休完者仍須還原折算加班費發給。

📊 台灣法定比較分析表 (勞動部與國稅局規範標準)

法定項目 / 結算項目 計算金額 (NTD / TWD)
主要結算金額 / 淨實領發放 NT$ 0
MS

Engr. Muhammad Shahzad

Principal Financial Systems Architect & Taiwan Statutory Compliance Specialist

Lead software and systems architect specializing in high-performance browser computing, algorithmic validation, financial models, and zero-telemetry client-side privacy architecture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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