🏛️ 就業保險法第16條 & 第19條之1失業給付標準

失業給付試算機

依據離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,試算基本60%失業給付、扶養無工作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加給(最高80%),及中高齡延長9個月總額與提早就業獎助金。

📋 申請資格與投保條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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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投保薪資上限為 45,800 元。
每扶養 1 人加給 10%,最高加計 20% (上限 80%)。
中高齡者依法得延長請領至 9 個月。

💰 失業給付請領分析

預估失業給付總額 (全期滿額)
0元
每月領取:0 元 (共可請領 0 個月)
核算給付成數 (含眷屬加成): 60%
最長可請領月數: 6 個月
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(若僅領3個月即上工): 0元
項目 數值
月投保薪資 (上限 45,800 元) 0元
基本失業給付 (60%) 0元
扶養眷屬加給金額 0元
每月實際入帳津貼 0元
滿期預計領取總額 0元

就業保險失業給付申請資格與提早就業獎勵規範

遭遇非自願離職之勞工,得依就業保險法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失業給付支援:

  • 法定請領條件:
    • 非自願離職: 雇主關廠、歇業、遷廠、資遣或勞基法第11條各款情事。
    • 就保年資: 離職退保當日前 3 年內,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 1 年以上。
    •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,自求職登記之日起 14 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訓。
  • 給付金額與眷屬加成:
    • 基本發給前 6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 60%。
    • 扶養受其扶養之無工作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,每 1 人加給 10%,最多加計 20%,即最高達 80%。
    • 月投保薪資上限為 45,800 元,因此基本 60% 為每月 27,480 元,最高 80% 為每月 36,640 元。
  • 給付期限: 一般勞工最長發給 6 個月;離職退保時年滿 45 歲以上或身心障礙者,最長得延長發給至 9 個月(最高可領達 329,760 元)。
  •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: 領取失業給付期間,若提早找到工作並參加就業保險滿 3 個月以上,勞保局會將尚未請領之失業給付總額之 50%,一次發給提早就業獎助津貼!

📊 台灣法定比較分析表 (勞動部與國稅局規範標準)

法定項目 / 結算項目 計算金額 (NTD / TWD)
主要結算金額 / 淨實領發放 NT$ 0
MS

Engr. Muhammad Shahzad

Principal Financial Systems Architect & Taiwan Statutory Compliance Specialist

Lead software and systems architect specializing in high-performance browser computing, algorithmic validation, financial models, and zero-telemetry client-side privacy architecture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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